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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計:以逸待勞(1)
「以逸待勞」計名出自《孫子兵法‧軍爭篇》,即「以近待遠,以逸待勞,以飽待饑,此治力者也」。意思是說,凡是先到達戰場等候敵人的,就從容、主動;後到達戰場的只能倉促應戰,一定會疲勞、被動。所以,善於指揮作戰的人,總是調動敵人,而決不會被敵人調動。
「以逸待勞」中的「逸」指安閒,「待」指抵禦,「勞」指疲倦,即以我方的好整以暇、養精蓄銳對付敵人的疲勞,以便乘機出擊取勝。引申來說,指凡事先做好充分準備,沉著應付外力侵擾者,不管什麼事,都可以「以逸待勞」。
有時,「以逸待勞」可以用來指面對錯綜複雜、一時難以決斷的事,也可以先採取拖延的辦法,讓局勢逐漸明朗化後,再採取行動。這裡的「拖」,並不是怯懦,也不是卸責,而是一種權變手段,要使自己的意志不被猝然發生的事件所誘惑,使自己永遠站在主動地位,才可取勝。從消極一面來說,是靜觀事物的變化,以作最後的決策;從積極一面來說,就是設法使對手疲於奔命,挫傷它的銳氣,然後伺機出擊,使之一蹶不振,即如孫武所說的:「善守者,藏於九地之下;善攻者,動於九天之上。」
「以逸待勞」一計的要旨,就是要用少的控制多的;用不變的對付變化的,用小的變化應付大的變化;用靜的控制動的;用小量的活動對付大量的活動;用關鍵性的東西對付非關鍵性的東西。簡單地說,就是以少制多、以小制大、以靜制動。
因此,使用這種戰術,務必要沉著應變,把自己與對方的環境和意圖,以及彼此間的實力估計清楚,機警地、隨時隨地地注意事情的變化。時機未成熟就不動如山嶽,機會來了就要適時出擊,搞他個翻江倒海。
這策略如用得好,能以弱勝強、以寡敵眾,歷史上有許多戰役是因此而扭轉局勢的。
戰國末期,秦國少年將軍李信率二十萬軍隊攻打楚國,開始時,秦軍連克數城,銳不可當。不久,李信中了楚將項燕的伏兵之計,丟盔棄甲,狼狽而逃,秦軍損失數萬。
後來,秦王又起用已告老還鄉的王翦,他表現出毫無進攻之意和只是專心修築城池、堅壁固守的姿態。兩軍對壘,楚軍急於想擊退秦軍。然而,王翦卻在軍中鼓勵將士養精蓄銳,吃飽喝足,休養生息。相持年餘秦軍將士人人身強力壯,精力充沛,通過操練,武藝精良,王翦心中十分高興。而這時的楚軍繃緊的弦早已鬆懈,將士已無鬥志,認為秦軍的確是在防守自保,於是決定東撤。王翦見時機已到,便下令追擊正在撤退的楚軍。秦軍將士人人如猛虎下山,殺得楚軍潰不成軍。秦軍乘勝追擊,勢不可擋。
「以逸待勞」之計強調:讓敵方處於困難局面,不一定只用進攻之法,而關鍵在於掌握主動權,待機而動,以不變應萬變,以靜制動,積極調動敵人,創造戰機,不讓敵人調動自己,要牽著敵人的鼻子走。所以,不可把「以逸待勞」的「待」字理解為消極被動的等待,「勞」與「逸」是軍隊臨戰前的兩種狀態。交戰雙方,如果實力相當、戰法相當,那麼,體力精力充沛、士氣保持旺盛的一方定能戰勝疲憊不堪、士氣低落的一方。如果實力相差懸殊,弱的一方若能「以逸待勞」,也能取得好的戰果。
「以逸待勞」之計,關鍵在於避敵鋒芒,實行積極防禦,使敵人逐漸失去銳氣,由強變弱,這樣我方就能後發制人,由被動轉變為主動。
內容摘錄自《商戰奇謀36計─現代企業生存寶典I》一書,大都會文化出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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